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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1 15:40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广州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修订并印发《广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广州海关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本关加强统筹规划,以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以政务新媒体为辅助渠道,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主动公开质效并提。全年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5081条,其中包括本关机关公开的信息4332条、占85%,本关隶属单位公开的信息749条、占15%本关通过以下栏目分类公开信息,包括“双公示”4416条、“履职依据”253条、“本关统计”84条、“政府采购”栏目77条、“双随机、一公开”45条、“海关拍卖”29条、“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5条、“办事指南”15条、“财政信息”6条等。同时,及时对新闻动态、业务信息、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计划总结、最新通知、网站管理等栏目信息进行主动更新与公开。其中,本关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18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本关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内部配合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合法合规性。全年本关共受理59份海关信息公开申请。

从申请人看,全部为自然人。从申请对象看,向本关机关提交申请的共32份,占54%;向本关各隶属海关提交申请的共27份,占46%

从办理情况看,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予以公开”,共12份、占20.3%二是“部分公开”,共7份、占11.9%三是“无法提供”,共10份、占16.9%。“无法提供”的原因分别是“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份、占15.2%)以及“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份、占1.7%)。四是“其他处理”,共20份、占33.9%。“其他处理”中申请人撤回的18份、占30.5%,按业务咨询处理的1份、占1.7%,告知补正后未提交的1份、占1.7%。此外,由于“重复申请”而“不予处理”的2份、占3.4%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份、占13.6%

办理情况为“其他处理”的申请共20份、占本年度本关收到申请数量的33.9%。一方面是受政府机构改革影响,部分申请人无法准确判断信息的制作保存单位而错误选择申请对象的情形增加。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申请人误将业务咨询等当做依申请公开的情形。本关各部门单位在收到此类申请后,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需求,做好解释及指引工作,申请人了解情况后撤回申请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本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与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及对各办理环节的审核把关细化明确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流程与要求,注意保存过程性材料,按照“一申请一档案”的要求做好材料的归档保管。做好机构改革后原检验检疫部门网站历史数据迁移整合和信息梳理、迁移至门户网站等工作,与现有栏目实现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与共享。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本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筹规划,对广州海关门户网站进行网站改版、技术平台改造、子网站重大结构调整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操作便利、搜索高效、下载快捷等特点,通过规范栏目及内容设置、提升门户网站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在网站发布的海关法规与办事文件提供下载链接,并纳入全文检索范围。目前,本关各部门单位统一依托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开展政务公开、向公众提供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本关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照海关总署规范标准对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建设并不断优化将巡网工作日常化、具体化,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管理及审核工作,保障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外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及不定期提醒,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4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06

行政强制

12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5

8380.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0

 0

 0

 0

 0

20

(七)总计

51

 0

 0

 0

 0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主动性有待继续加强,部分主动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也有待提升;二是相关工作机制有待优化,部分公开事项的责任分工不够清晰,政务公开后台系统的操作与审批流程不够简便;三是执法公开制度有待全面建立,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及统一性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培养,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敏感度和主动性,通过熟悉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修订《广州海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及流程,确保网站更新频率符合要求,不断优化用户体验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及监督,将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融合四是推进海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纪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实施为契机,全面拓展主动公开的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州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广州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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