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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19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广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广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邮编:510623;电话:020-81103431;电子邮箱:gz12360@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海关(本级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项落实海关总署《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公众关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便捷实用。

  采取“集中+分散”模式,优化政务公开主阵地政府信息展示效果。转链海关总署网站“海关规章库”叠加自主搭建的“穗关规范性文件库”构成两级文件库体系,及时核对历史公告、通告效力,做到规范公开、便捷检索。设计打造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隶属海关单位信息,开设“关长接待日”栏目,探索设立“公告送达”“行政执法统计总体情况数据”等栏目落实行政执法全流程信息上网要求,增设“涉企保证金”栏目逐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引展示形式,持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更新。增加网页快捷功能,提升用户浏览检索便捷度。全年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36条,包含“双公示”信息54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91条,“穗关拍卖”信息108条,其他信息1092条。

  (二)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更规范高效。

  本级机关统筹搭建依申请公开办理互学互助交流平台,通过实例模拟、小组讨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旁听、推发“政务公开测试题库”等形式,提升岗位人员业务能力。2022年广州海关(本级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较2021年减少29.2%,上年结转0件,全年共办理15件,结转下年2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后续申请人主动撤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推动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更利企惠民。

  在门户网站已有的场景式服务专区基础上,上新“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场景式服务”“多证合一报关单位备案场景式服务”细项,开辟首页“咨询回应”“国门生物安全”“出入境常见传染病知识课堂”“进出口食品安全”四大专栏,便利公众获取所需信息。多渠道与公众开展互动,运营维护“广州海关12360”微信、微博、南方号三个新媒体平台,实时解答咨询人留言,及时回应关切、答疑释惑。贴近关区特色需求,持续发布原创政策解读,围绕《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出口港澳绿色通道、供港蔬菜种植基地备案、广式点心、热带水果通关等题材以及AEO、RCEP等利企政策及时发布新媒体推送。2022年,“广州海关12360”政务微信、微博共发布内容607篇,图文阅读量超过112万人次。联合海关总署筹备河南民权县小学“开学第一课”连线活动,筹办“国门安全教育专题研学”粤海关博物馆暑期亲子活动倡导传承良好家风。

  (四)推动日常监督保障更务实得力。

  本级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对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与定期审查,加强日常巡网对已发布内容开展“回头看”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权威性、准确性、规范性。有序推进海关企事业单位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官微、办事现场等多渠道发布《广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2期,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4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1

1

0

0

0

0

12

(七)总计

11

4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广州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办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门户网站中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上述问题在2022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主体责任,本级机关组织跟班轮训、案例交流、模拟演练等形式,切实增强岗位人员的公开意识与规范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办理能力。二是在门户网站首页创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常用政府信息、交流互动渠道等内容,新增基层政务公开跟班轮训,提供“沉浸式”模拟演练,开设线下专区实景图文、基层政务公开亮点案例展示、网上调查、常见咨询等版块,并增加浮动窗口、滚动展示等功能。

  (二)目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线上政务服务问答平台发展建设,为企业公众获取海关政务资讯提供更大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广州海关(本级机关)坚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年内,广州海关(本级机关)未收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广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广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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