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财发〔2008〕584号)规定和《机关服务中心关于缉私船艇抢修类项目选择定点供应商的请示》(汕关服签〔2009〕306号),现将缉私船艇抢修类项目选择定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缉私缉私船艇抢修类项目选择定点供应商
四、抢修项目具体内容:
1、船体工程,包括上排、钢铁板焊接及除锈油漆等。
2、轮机工程,MTU12V396TB94,MTU12V2000主机,电控系统和康明斯副机修理(含需更换配件)。
3、各艇电器维修工程。
4、船用中央空调工程。
5、艇载摩托艇维修工程。
6、机舱附属、辅助机械等维修工程。
7、各缉私艇通信导航修理。
五、有关要求:
1、参与海关缉私艇船体(含船用中央空调、通信导航)抢修工程的单位、必须为有船舶维修经营资质及专业对口技术人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与海关MTU主机、副机抢修工程的单位,必须为持有MTU公司颁发的修理资质证书,有专业修理技术人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参与海关摩托艇抢修工程的单位、必须为有玻璃钢船体维修经营范围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服务承诺条款。 七、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有关文件资料加盖公司印章,带至或邮寄至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珠江路38号2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八、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88198735 传真:88198790 九、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