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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促进汕尾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2008-12-10

汕头海关促进汕尾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对信利电子有限公司、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等AA类企业,实行客户协调员制度,主动提供政策宣传、通关咨询和业务指导等服务,收集反馈企业发展动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通关疑难问题;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备种类多、延续时间长的重大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提前集中审批,缩短审批时限,确保重点项目设备快速进口、及时投入生产;简化预归类手续并给予优先办理,对符合归类原则、不影响征免性质、不涉及许可证件和通关单管理的,可合并归类;在业务现场设立专门窗口,优先办理接单和验放等手续,加快通关速度。

对汕尾发电厂、陆丰核电站、海丰小漠中石化基地等地方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开展政策指导,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引进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通关问题。

对汕尾市电子信息产品、纺织品等特色产业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对信利电子等重点企业辖下新办加工贸易企业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放宽实施联网监管的准入条件。经企业申请,尽快批准设立面向社会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冷冻品公用型保税仓库,对出口鱼苗等水海产品实行“提前申报、实货验放”通关监管模式。

二、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促进加工贸易健康持续发展

积极关注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动向,及时向进出口企业通报政策调整对地方产业和企业带来的预期影响;批准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设立自用型保税仓库,鼓励通过银行保函担保解决保证金台账实转资金问题。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为载体,实行电子申报、网上备案、网上报核,全天候在线服务;启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功能,提高审核效率,逐步实现自动备案和无纸通关。提高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企业申领加工贸易手册时,提前协助企业审核加工贴牌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和有关知识产权授权文件,降低企业侵权风险。鼓励企业延伸加工链条,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建立加工贸易协调管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海关与外经贸部门的联席会议。

三、支持汕尾港扩大对外开放,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支持陆丰甲子港对台小额贸易点重新启用的申请工作,促进对台贸易发展,推动汕尾市参与、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大力度配合汕尾港重新划定对外开放水域范围的报批工作,力争将开放水域范围扩大到汕尾红海湾港区和陆丰乌坎港区,协助推进汕尾电厂7万吨级专用码头通过国家口岸办的验收,发挥好汕尾港口资源的独特优势,推动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发展。宣传监管场所设立的申请、审批、验收和监管等有关规定,指导地方加快港口监管设施建设,提高整体业务运作效率。加大力度协助汕尾市申请将汕头海关驻海城办事处更名为海丰海关。

四、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双转移”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参与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大朗(海丰鹅埠)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水田(陆河)工业转移园的前期规划,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有关产业转移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前期规划、评估和报批手续,推动实现“腾笼换鸟、造林引凤”。建立产业转移属地海关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及时搜集加工贸易企业搬迁过程中遇到的涉及海关手续的问题,主动为企业解决不作价设备、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结转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转移无障碍对接。对园区内企业的减免税、不作价设备的结转,符合相关规定的,允许累计海关监管期限。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转移企业集中提供企业注册、减免税备案、加工贸易备案、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落实预约通关、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为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出口物流提供高效服务。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在具备条件的相关转移园区设立海关监管组。

五、加大通关监管业务改革力度,改善通关软环境

加大政策宣传和推介力度,对汕尾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实现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着力解决本地企业到外关区报关和体外循环问题。规范和简化转关手续,在汕尾港务码头海运现场启用进境转关货物的计算机自动核放功能,实现转关运输操作的“自动审核、自动放行和自动核销”。适时启动跨境快速通关改革,实现载货清单电子数据提前申报,利用GPS、电子关锁和电子地磅等设备对跨境运输车辆实施途中监控,口岸海关卡口自动核放。简化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手续,一般情况下海关不再登轮办理,改为室内作业,缩短办理船舶进出境手续时间,节约船舶运营成本。

六、落实便捷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效率

推进纳税人管理制度,建立主要纳税企业的税务档案,实施纳税企业分类征管,对资信好、守法率高的AA、A类企业给予预归类、预审价、优惠协定原产地预审核、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担保、联网报关、提前报关、担保放行等通关优惠措施;对企业进口规格标准统一、长期合同、模式定价的大宗货物实行集中估价、口岸纳税,企业进口的应税货物,一般情况下通过规范性审核后直接转现场海关征税岗位进行税费处理,不再进行价格质疑和价格磋商环节,予以直接审结。在业务现场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二次终结制”,及时受理并答复企业的业务咨询,在企业手续齐备情况下随到随办报关单证明联签发工作。实行“5+2”工作日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落实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值班轮班,及时处置审单作业应急事项,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快速便捷的通关服务。对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企业书面申请,海关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七、发挥统计数据优势,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每月编制并及时向汕尾市党政部门提供汕尾市进出口贸易海关统计综合月报,使党政领导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汕尾市外贸运行情况。充分利用海关统计丰富、准确的数据资源,加强对重点商品、重点产业和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的跟踪分析,通过《汕头海关信息》、《汕头海关统计监测预警信息》和新闻媒体,及时向汕尾市党政部门及企事业、社会公众通报汕尾市外贸进出口动态和相关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每年年初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汕尾市上一年度外贸运行情况发布会或分析会,通过对历史统计数据的整理,分析汕尾地区与周边地区在外贸结构、产业结构以及成本构成上的现状和差异,为汕尾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及实现产业“双转移”提供宏观层面的海关统计分析信息辅助并积极建言献策。

八、加快粤东电子口岸建设步伐,提供高效的通关信息服务

在汕尾市开展电子口岸入网手续代办业务,选定资信优良的机构作为代理点,代理汕尾市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和传递相关资料、信息,避免企业多次往返。加快推进实施电子口岸入网企业网上联合审批,实现企业信息一次录入,工商、技监、国税、外经、外汇、海关六个联审部门网上无纸化审核,制卡点制发卡,彻底解决汕尾企业入网因审批部门多、制卡地点远,多次往返汕头的难题。着手筹划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合作开发“电子口岸关贸服务系统”,不仅使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到报关单在海关内部作业流向,还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监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查询、统计、下载、交换、动态预警和监控服务。

九、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促进健康和谐发展

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活动,为汕尾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和惩治并重,对企业初犯且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保护企业投资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打击走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协助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广泛开展以“和谐共建”为主题的反走私宣传和帮扶活动,宣传树立一批反走私先进典型,实现“开正门、堵后门”,着力从源头上防止走私。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加大扶持力度,经企业申请,尽快批准汕尾万盛针织时装有限公司、敏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海丰县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海丰联岭针织有限公司、纬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等5家进出口总值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AA类管理,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担保验放,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对进出口货物适用较低查验率等通关便利措施。

十、提高海关行风建设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海关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海关人员六项禁令》、《海关外勤工作“九不准”》等廉政纪律,落实“红包”公布制度;改进态度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海关各项对外服务承诺;推行阳光作业,畅通行政救济途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廉洁高效的海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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