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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8:47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罗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罗定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罗定市迎宾二路1号,邮编:527200;电话:0766-3829962;电子邮箱:luodingban@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定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罗定海关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州海关12360”官微公开并及时更新维护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方式等信息。全年共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专人负责及时查阅信件、电话、电邮、传真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确保及时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罗定海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层级责任审批,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为企业解难纾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畅通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积极回应和解决企业公众“难点、堵点”问题。定期开展“关长接待日”,畅通沟通渠道,虚心接受群众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共开展“关长接待日”12次。紧紧围绕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线,深入生产企业、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地调研70家(次),了解辖区重点产业发展、企业外贸订单情况,摸清企业进出口业务存在的问题、顾虑及意见,实施“一企一策”服务。举办AEO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点企业高质量座谈会等政策宣贯6场次,惠及企业140余家次,累计新增注册登记备案企业125家,成功培育认证1家高级认证企业。以广州海关“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为抓手,联合地方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出入境监管要求等海关知识宣贯,拓宽政策宣讲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学习氛围,年内共开展“三进”品牌活动79场,并被广东省电视台、南方日报、云浮电视台、云浮日报等媒体报道66次。制作定格动画《西游归来之女儿国篇》科普美容针入境知识,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关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报告,抓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业务培训。加大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力度,梳理公告栏信息、现场标识等项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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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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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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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罗定海关2022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岗位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新到岗人员对政务公开专业领域掌握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上述问题在2023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筛选优秀青年骨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深度学习《条例》和依申请公开案例办理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

  对最新海关政策、便民利企措施解读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罗定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罗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罗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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