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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34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番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番禺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口岸大街8号,邮编:511400;电话:020-84623601;电子邮箱:pyhg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番禺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的重要回信精神,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其他海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典型经验做法,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服务、强监管功能。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秉承依法行政、服务行政理念,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照《番禺海关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和对外办事大厅公告栏、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方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地址、监督方式、工作时间、办事指南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2023年累计更新机关大楼办公区及各监管现场对外办事大厅公告栏、宣传展板12个,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45条、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番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引》等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上年结转1件,均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起,已按行政复议程序处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细化明确职责分工,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定期检查更新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不断提升关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按照广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选取番禺莲花山货运港海关办事大厅作为关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积极打造番禺海关“‘莲’心桥”政务公开特色品牌,架起海关为民服务的连心桥,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建立完善“关长联系企业”“关长接待日”等长效机制,2023年番禺海关关领导班子共联系企业110余家次,收集、解决企业群众各类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近200个,以“全面化普及+个性化定制”模式开展企业政策宣讲活动27场次,惠及辖区企业超800家次,有效促进地方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方式,制作政策解读、国门安全、通关服务等新媒体宣传稿件20余篇次,创作《西游归来之通关篇》定格动画,就禁止入境携带物品开展海关趣味科普宣传;与番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对共建,组织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参加社区文明建设、关爱特殊儿童、探访孤寡老人等志愿活动,服务群众近800人次;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近50场次,服务企业群众超6000人次,持续擦亮海关政务服务品牌。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派员参与广州海关政务公开岗位跟班培训,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规范、新要求,通过聘请特约监督员、召开关企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听取企业和公众对海关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9

行政强制

1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番禺海关2022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受关区对外现场硬件条件有限的影响,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存在短板。

  上述问题在2023年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积极争取口岸运营单位的支持,在番禺莲花山货运港海关办事大厅开展关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番禺海关“‘莲’心桥”政务公开特色品牌,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目前存在问题。

  当前番禺海关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整体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相关人才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动海关政务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融合。

  番禺海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海关为人民”宗旨,将志愿服务与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相融合,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支持鼓励更多志愿者参与海关志愿服务文明活动,擦亮海关政务服务形象。2023年3月,在2022年度广东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中,番禺海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获评“广东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方面。

  番禺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番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番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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