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 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 ||||||
| 1 |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组织开展汕头海关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规范网络文本格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 法综处 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公开; 全年持续推进动态更新工作。 | |||
| 二、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 ||||||
| 2 |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增强海关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 办公室 卫生处 各隶属海关 | 全年 | |||
| 3 | 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直属、隶属海关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 | 办公室 法综处 缉私局 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 各隶属海关 | 全年 | |||
| 4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预算单位预算、决算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 财务处 各事业单位 各隶属海关 | 预算、决算信息批复后20日内 | |||
| 5 | 完成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所辖事业单位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 各事业单位 | 6月底前 | |||
| 6 | 提升线上政策咨询服务质量。以加挂“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汕头海关分中心”为契机,开展“关馨 12345”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12360热线服务水平;加强汕头海关门户网站业务咨询答复工作,认真兑现“简单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答复”的服务承诺。 | 办公室 | 长期 | |||
| 7 | 切实提升线下政策咨询服务能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凡是能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业务现场等海关政务服务场所直接解答的一般咨询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再指引企业群众“舍近求远”拨打12360海关热线求助,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各隶属海关 | 长期 | |||
| 8 | 落实《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署办发〔2021〕23号)要求,按照《汕头海关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任务分解表》,分三批次逐步推进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年底前力争超过海关总署提出的三分之一隶属海关达标要求,更好适应基层企业群众信息获取习惯。 | 各隶属海关 | 广澳海关、龙湖海关、梅州海关, 2022年8月底前完成; 汕头港海关、澄海海关、揭阳海关、饶平海关,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其余隶属海关, 2023年底前完成。 | |||
| 三、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 ||||||
| 9 |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公开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严禁擅自公开上级单位和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各单位 | 长期 | |||
| 10 | 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按照《汕头海关关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各单位 | 长期 | |||
| 11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 办公室 法综处 | 全年 | |||
| 12 |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汕头海关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办公室 数据分中心 | 长期 | |||
|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
| 13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释疑解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发布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 | 办公室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长期 | |||
| 14 | 按季度对《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全年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办公室 | 全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