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综合类 |
| 【文 号】 | 公告〔2019〕2 号 | 【发文机关】 | 汕头海关 |
| 【发布日期】 | 2019-4-18 | 【生效日期】 | 2019-4-18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汕头海关将于2019年4月19日21:00对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以下简称E-CIQ)进行升级。升级后,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申报界面中,检验检疫机关的相关栏目填报升级后的机构名称和代码(详见附件《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汕头海关各隶属海关机构名称及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