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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2019-04-18 17:40 文章来源:汕头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公告〔2019〕2 号 【发文机关】 汕头海关
【发布日期】 2019-4-18 【生效日期】 2019-4-18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汕头海关将于2019年4月19日21:00对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以下简称E-CIQ)进行升级。升级后,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申报界面中,检验检疫机关的相关栏目填报升级后的机构名称和代码(详见附件《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汕头海关各隶属海关机构名称及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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