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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54 文章来源:汕头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2年度汕头海关(本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有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海关办公室联系,电话:0754-881986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提升利企便民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围绕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加强主动公开。针对RCEP生效后企业群众关注的技术贸易措施相关政策,以图文表格方式直观解读检测、认证等要求100余项。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2360海关热线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16篇,总阅读量超40万人次,助力优惠政策及时转化为企业发展利好。

  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卓有成效。根据总署部署,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分三批次逐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截至2022年底,汕头海关所属14个隶属海关中已有7个完成《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标任务,完成率为50%,超额完成“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试点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接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事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12360热线服务能力,完成12360海关服务热线远程办公实施工作,远程接听问题解决率达100%。提升线上平台公开水平,将基层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与“粤东E通关”、门户网站等有机结合,打造多渠道关企服务融合平台。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聚焦RCEP新闻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新开设专题专栏“RCEP技术贸易措施指南”,发布文章33篇。

  (四)监督保障方面

  结合本关实际情况,梳理制订《汕头海关落实〈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办落实情况,落实情况纳入量化考核指标,确保逐项推动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对门户网站开展全覆盖检查4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汕头海关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整改情况:2022年,汕头海关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截至2022年底,汕头海关所属14个隶属海关中已有7个完成《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标任务,完成率为50%,超额完成“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试点任务

  (二)目前存在问题。

  汕头海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政务公开品牌创建上还需加强。

  下阶段,汕头海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各项部署要求,大力打造政务公开品牌项目,力争形成系统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基层海关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和服务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本年度汕头海关(本级)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汕头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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