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接受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海关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现就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集内容
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征求方式
( 一 )电话反馈 :0754-88198508(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sthgzgb@customs.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
( 三 )邮寄地址 : 汕头市珠江路34号机关党委收,邮编515000
三、征求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底。
我们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进行系统整理、深入研究和充分吸纳,将其转化为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举措。对于反馈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法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反馈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汕头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海关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