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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4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佛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佛山海关办公室文秘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0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0375310;电子邮箱:foshan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佛山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标上级部门任务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修订完善《佛山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按时限要求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完成行政执法信息、财务预决算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整合佛山海关五个办事处对外公示信息,统一以佛山海关名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组织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再学习、再培训,推动办理流程畅顺、程序规范。2023年,佛山海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已按期办结,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广州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引》等工作要求,严抓政府信息管理,对公开的内容开展事前审查、定期核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结合海关新政编写图文并茂新媒体推文,年内向“海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报送稿件100余篇。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高质量验收,各办事处对照《广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本硬件设施清单》,组织开展“地毯式”自查,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分区,增设“办不成事”兜底窗口5个,驻南海办设立“用心服务‘政’合你意”政务公开品牌,关区5个政务公开专区通过验收。三是加强与地方平台联动,专人对接佛山12345工单平台,全力为企业公众纾难解困,年内办理佛山市12345工单505份。四是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持续擦亮派驻禅城办“曲韵悠扬”志愿服务项目、派驻顺德办“海心护航”公益宣讲志愿服务项目的品牌效应。年内关区共开展“三进”品牌活动300余次,服务企业群众3000人/家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设置举报意见箱、举行“关长接待日”、聘请特约监督员、召开关企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检查各现场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栏、电子屏等设置,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出现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规范、超期公开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3

行政强制

3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佛山海关2022年年报提出以下问题:对海关政策、便民利企措施解读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上述问题在2023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海关政策法规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围绕进境携带物品、预防登革热等主题创作定格动画,以音图视频、生动案例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通过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派员参加广州海关专项跟班学习,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

  部分“双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存在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问题,仍需定期开展自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佛山海关案例《海关强化信用赋能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获评区级“办实事解民忧暖企心”最佳政务服务创新案例。

  佛山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佛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佛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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