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肇庆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5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梳理编制肇庆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肇庆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七路13号,邮编:526020;电话:0758-2851435;电子邮箱:zqhg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肇庆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对标新时代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法定职责,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完善《肇庆海关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加强规范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为企业群众提供的政府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检索便利。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各受理渠道定期查阅要求,通过电话沟通、邮件指引等便民方式,向申请人释明具体申请信息。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具体申请事项为海关数据查询,经邮件回复查询途径后,申请人主动撤销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拟公开信息发布前审查。二是擦亮“七星服务·肇亮国门”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品牌。开设“一窗通办”兜底窗口,推进“关长联系企业”工作,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推动“问题清零”。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组建“声入民心·肇亮国门”政策宣讲团,年内共组织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79次,服务企业、群众、师生3812家(人)次,推动解决问题15个。年内共收到企业赠送锦旗8面、牌匾1块。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在海关业务大厅设置信息查询、服务咨询、意见征集等分区,在服务窗口摆放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引,紧跟海关政策调整和企业群众需要更新维护相关信息,打造全方位、多功能服务样板间。二是在办事现场设置“党员示范岗”“学雷锋岗”等服务窗口,快速答疑解惑、响应企业诉求。三是落实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规范应答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咨询问题,以“解答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强化监督保障。

  对海关业务大厅已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各栏目及时更新。畅通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地方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12名人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对业务现场开展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通报错情、“举一反三”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1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肇庆海关2023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企业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业务窗口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提升企业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便捷度方面还需下功夫。

  上述问题在2024年均已采取措施并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信息及时公开意识,在落实信息管理制度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等方法,不断强化岗位人员重视度、养成规范工作习惯。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海关业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基础上,充分利用“海关发布”等新媒体平台,探索视频、图片等更生动、直观的公开形式。三是设立“七星服务”政务专窗,提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受理办事群众遇到的业务疑难问题,推动群众“少跑腿”。四是组织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换位体验”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有效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目前存在问题。

  相关工作岗位人员调整较为频繁,工作交接及理论学习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肇庆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肇庆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肇庆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