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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6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南沙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南沙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618号,邮编:511458;电话:020-81135505;电子邮箱:nsh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沙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海关工作透明度,主动回应关切,切实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托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业务咨询渠道、行政执法决定、财务预决算等信息,主动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告送达、财务预决算、涉案财务拍卖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内容,及时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规范要求,保障申请人救济权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规范有序。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暂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复议和诉讼,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接收公众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水平。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邀请企业作为“海关政策体验官”全流程体验海关业务办理,及时收集办事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并优化调整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体验。二是持续提升各对外窗口服务水平,强化窗口应对突发情况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化窗口作风建设。三是以“利企便民”为目标,不断优化海关政务服务,针对性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70余次,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商品准入、规范申报、货物通关、食品安全、AEO培育等相关政策宣讲服务。年内共收到企业群众赠送锦旗26面、牌匾13块、感谢信6封。

  (五)加强监督保障方面。

  每月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定期公布活动信息,接待企业群众来访。畅通通关疑难问题解决专窗、通关需求收集邮箱、对外咨询电话等疑难问题反映解决渠道,接收企业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99

行政强制

5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7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2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1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21

7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南沙海关2023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随着关区业务量快速增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大幅增长,需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依法依规满足群众需求。二是随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需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上述问题在2024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岗位人员培训教育,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性和规范性,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合理需求。二是着力培养年轻政务公开干部,做好岗位人员交接及“传帮带”,进一步强化人才梯队建设。

  (二)目前存在问题。

  窗口服务质量高低直接关系企业群众办事体验,随着关区业务体量不断增大,各业务现场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量相应增多,关区整体咨询服务质效仍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沙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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