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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会展中心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7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2024年广州会展中心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广州会展中心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六元素体验天地北写字楼17楼,邮编:510335;电话:020- 81134380;电子邮箱:hzzx@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州会展中心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提升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紧密对接企业群众需求,释放海关政策红利,切实惠民利企办实事、促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综合运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智慧海关政务服务地图”、“广州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动态更新《广州会展中心海关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机构概况、业务咨询渠道等信息。持续擦亮“候鸟式”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品牌,依托“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成功举办首场广交会海关政策宣讲会,调研500余家广交会、国际车展、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的参展企业,靠前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及办理服务。年内服务企业近2万家次、覆盖群众近6万人次,收到感谢信6封、锦旗4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定期查看本关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专员值守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电话,确保及时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依申请实操培训、制作理论知识题库、集中业务培训等措施,推动岗位人员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梳理本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公开事项、格式、时限等要求,规范公开财务预决算、涉案财物拍卖、行政执法信息、“关长接待日”通知等信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运用“实时校核+定期复盘”模式,在政府信息发布后及时校核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创新开设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交会海关之窗”专题专栏,集成展示媒体报道、会展服务、政策解读等相关资讯。持续发挥“候鸟式”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效能,结合国际展会举办、口岸通关高峰、关企座谈等时间节点,通过电子查阅设备、电子大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企业群众展示本关政府信息,同时提供全方位咨询及业务办理服务。为高效服务保障广交会为代表的国际展会,全国首创“智慧会展”信息化系统,与“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联通,上线展会备案核销、展览品一键申报、驻会巡场等32项业务模块,便捷企业“一站式”线上办理展会业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每月向关领导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举办“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组建“海关政策体验官”队伍,全流程体验琶洲口岸进出境通关,现场评估通关路线设置、行李物品查验、咨询服务等业务是否能办好办,收集并解决问题4个,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深化“关长联系企业”机制,年内开展“关长接待日”12次,前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美术馆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54次,参与地方政府主办的“企业出海”论坛6次,进一步扩大海关政策宣贯和改革红利释放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广州会展中心海关2023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本关“三进”品牌活动主要集中于服务参展企业及校园,走进社区开展海关政策科普的活动较少。

  上述问题在2024年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本关持续丰富“候鸟式”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品牌内涵,在海珠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贯、国门生物安全知识宣讲、禁毒防艾宣传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宣讲海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年内开展“海关进社区”活动,累计服务800余人次。

  (二)目前存在问题。

  企业群众需求更趋多样化,本关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拓展提升不够及时,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州会展中心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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