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韶关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0:41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韶关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韶关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1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93791;电子邮箱:shaoguan@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韶关海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认真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提升海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做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韶关海关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职责,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现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动态更新本关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及业务咨询电话等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行政执法信息19条,采购意向及结果信息1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4条,涉案财物拍卖、处置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顺,专人查阅政务公开电话、邮件、传真、寄送信件等渠道。持续组织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复盘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查漏补缺,严抓答复时限、引用法律条款、答复文字、救济渠道等内容准确规范,提升答复质量、答复能力。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韶关海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规定,明确“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审查机制,加强文字审核,增强表述严谨性、格式规范性。及时更新维护办事机构信息,及时清理历史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韶关海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回应进出口企业、社会公众关切。一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定期维护专区宣传页、公告栏,更新集成办事指南、办事详解、常用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二维码。二是启动首次进出口“随行”服务制度。“一对一”伴随企业开展资质备案、出口申报、预约查验、出证放行等全流程操作,帮助首次出口企业明晰流程及要求,提振企业自主出口信心。三是深度释放政策红利。组建专家宣讲团,到韶关市三区五县两市开展巡回宣讲,举行政策宣讲会14覆盖进出口企业200家次。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93次,服务群众、师生约1500人次。依托“关长联系企业”机制,深度调研辖区36家企业出口需求,针对性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及风险预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聘请来自各行业各岗位的15名特约监督员,定期了解监督员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意见本》、门户网站留言、地方及海关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网站巡查、内部督查等方式开展自我监督,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韶关海关2024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要求不够熟悉,办理能力仍需提升。二是业务咨询电话的接听及时性、应答准确性需进一步加强。

  上述问题在2025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模拟操作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办理流程、答复结果无误。二是提升业务咨询接听人员答复能力。制定常见问题标准应答模板和服务流程,减少个人差异,提升应答效率;开展情景模拟训练,提升实操能力;梳理科室职能,便于解答指引,并及时组织应答人员学习新上线业务。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需结合人员、科室职责调整等信息,及时提升对外窗口公示信息更新时效性;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细致度、严谨性仍有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韶关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韶关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韶关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